中國勞動法規
《規章制度編寫及注意事項》
日期: 31-10-2014
授課語言: 廣東話
簡介:
企業規章制度,是用文字形式規定管理企業活動的內容、程式和方法,包括企業管理中各種管理條例、章程、制度、標準、守則等,是員工的行為規範和準則。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,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,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。企業的規章制度是體現企業與勞動者在共同勞動,工作中所必須遵守的勞動行為規範,是企業規範和行使用人權的重要方式之一。
本次講座利用案例分析規章制度及編寫時應注意的事項,重點介紹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和法律地位,制定流程及違反規章制度的法律後果,使管理者快速掌握如何運用規章制度有效和合法理地管理企業員工。
內容:
- 規章制度概述
- 規章制度的定義
- 規章制度的性質及法律地位
- 性質:具備公法與私法的性質
- 強制性:國家法院保障實施、法院判決依據
- 意思自治:可以約定、屬於企業管理制度的範圍
- 法律地位:法律的一部分
- 規章制度的法律淵源
- 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
- 企業管理員工的權力範圍
有效規章制度的條件:法律規定和實際操作
- 主要內容: 勞動報酬、工作時間、休息休假、勞動安全衛生、保險福利、職工培訓、勞動紀律、勞動定額管理
- 規章制度制定流程
- 如何制定規章制度
- 實體內容:法律強制性規定
- 程式要求:流程圖及相關法律文書
- 對員工違紀行為的處罰規定
- 規章制度程序和實體違反的法律後果
- 如何運用規章制度管理企業員工
- 結合企業管理文化
- 結合企業經營實際
- 實施地的政策法規、審判實例
- 相關法律文書
- 案件討論
- 問題探討及分析:
- 用人單位起草《規章制度》後,僅向員工進行宣讀是否有效?
- 《規章制度》的內容與法律規定不一致的,是否有效?
- 《規章制度》明確規定,員工可自願申請不購買社保的聲明書是否受法律保護?
- 《規章制度》明確規定,員工一周工作六天,一天工作八小時,且公司無需支付加班費,是否有效?
- 《規章制度》規定,員工接受公司內部培訓後,必須在公司服務三年,是否有效?
- 《規章制度》的規定與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規定不一致的,適用哪個規定?
- 企業未制定《規章制度》,是否可處罰員工的違規/ 行為?
- 新入職員工是否也要簽署《規章制度》的通過文書?
- 員工拒絕簽署法律文書時,怎麼辦?
- 如何有效的向員工送達法律文書?
- 《規章制度》規定某些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,是否有效?
- 《規章制度》規定公司已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,無需再購買社會保險,是否有效?
- 《規章制度》規定員工每月需繳納一定費用,用以購買員工個人使用的安全衛生器具,是否有效?
- 《規章制度》規定員工必須自費參加人身意外保險,拒絕參加者,公司可與其解除勞動關係,是否有效?
- 在公司內部網絡上公佈的《規章制度》,是否可作為處分員工的依據?
- 將已生效的《規章制度》發到員工的電子郵箱是否有效?
- 《規章制度》規定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,公司可解除勞動關係,是否有效?
- 《規章制度》對公司中的港澳台及外籍員工是否有約束效力?
講師簡介:
許淑儀律師,資深執業律師,中國內地知名勞動法律專家,人力資源法務師專家委員會講師
許律師畢業於中山大學法律專業,先後擔任多家大型國有企業、世界500強企業、民營企業、外商投資企業等機構的法律顧問,具有豐富的企業管理和運作經驗,擅長處理企業的人力資源法律問題以及代理勞動糾紛的訴訟案件,善於協助企業構建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,特別是能夠針對企業的特點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、設置工資結構、設計解除勞動關係的方案和流程等,並靈活運用法律法規完善人力資源法律檔,以專業和經驗幫助企業降低用工成本,規避法律風險。
許律師近年與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、香港僱主聯會等合作,多次在香港、深圳、東莞等地成功舉辦熱點勞動法律實務專題講座。